線上有聲主日信息 ↓ 以下點擊 ↓ 【以弗所書 6 : 1-2 】 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,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 一、使自己生命長大成熟【哥林多前書 13 : 11 】 我作孩子的時候,話語像孩子,心思像孩子,意念像孩子,既成了人,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。 【以弗所書 4 : 13 】 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,認識神的兒子,得以長大成人,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。 二、使父母、自己、兒女都得祝福【提摩太前書 5 : 4 】 若寡婦有兒女,或有孫子孫女,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,報答親恩,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。 三、得著兒女的孝敬【加拉太書 6 : 7 】
不要自欺,神是輕慢不得的,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甚麼。 |
作者林志仁 牧師 & 蔡鳳梅 師母 類別 |